交流互鉴促发展 | 淮安法院到随县法院调研交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深化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协作,共同守护淮河流域生态安全,3月27日,江苏淮安市法院一行赴湖北随县法院,就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及环境资源审判创新实践进行调研交流。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海运等陪同调研。
经验互鉴:共话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
“我住淮河头,君住淮河尾,共饮淮河水!”在随县法院李承院长的主持下,两地法院就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专业化建设展开了深入交流。
座谈会上,淮安法院分享了其在淮河生态经济带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方面的先进经验,详细介绍了跨域司法协助、共享资源信息、统一裁判尺度、联合会商会签、多元联动互动等协作内容。随县法院则结合淮河源头地域特点,介绍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模式、部门协作机制等工作。双方就环境资源审判中的案件类型、存在问题、重难点工作等展开了热烈讨论。
实地考察:共探淮河源生态司法保护新路径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淮河源头核心保护区——随州淮河国家湿地公园,详细了解了淮河源的地理特征。随县法院结合典型案例,向调研组介绍了随县法院在淮河流域(随县段)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创新举措,获得调研组的高度评价。
此次调研为苏鄂两地、淮河首尾两地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合作打下坚实基础,为构建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司法保障体系提供了新思路。双方表示,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持续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共同筑牢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