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零销量”侵权仍担责,随县法院法官判后语教你“低成本”维权

时间: 2026-02-10 14:38 来源: 随县法院

近日,随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件 ——涉案侵权商品实际销量为零,却仍被认定构成侵权。法院不仅依法作出判决,更通过“判后语”详解维权路径,以生动案例向社会传递“理性维权、多元化解”的司法理念,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实践指引。

该案中,原告系韩国某知名服装品牌公司,其发现被告在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涉嫌侵犯自身商标权。经查,涉案侵权商品链接仅有的一笔交易记录,实为原告为固定证据所购,属于典型的“零销量”侵权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的销售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但综合考量侵权行为轻微、无实际损害后果,同时兼顾原告商标知名度及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最终判决被告赔偿1800元。

“维权并非只有诉讼一条路,合理选择路径才能快速实现维权。”针对此类轻微侵权案件,承办法官结合案情撰写判后语,给出明确指引,呼吁权利人理性选择维权方式。其一,平台投诉是最优解,对于网络平台上的轻微侵权行为,向运营方投诉举报,流程简便、高效且成本低,往往能快速实现侵权商品下架;其二,诉讼应作为最后手段,鉴于诉讼程序复杂、周期长、成本高,更适合用于处理严重侵权、协商无果的案件;其三,维权需秉持适度包容原则,大企业在维权时应兼顾小微经营者实际状况,以制止侵权为核心目的,而非过度追求赔偿;其四,要建立预防机制,建议权利人与电商平台携手搭建商标保护长效机制,从源头减少侵权行为发生。

知识产权受法律严格保护,即便未产生实际销售,侵权行为仍需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提醒权利人,维权需注重方式方法,选择高效、合理的维权路径,既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也能节约司法资源、兼顾社会效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