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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法院判决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时间: 2021-07-13 10:49 来源: 刑事审判庭

近日,随县法院审理并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被告人肖某方、李某诚明知他人是将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收款等活动,但为赚取差价及获取银行卡内余额,仍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多张银行卡出售。经查,被告人肖某方等人出售的银行卡已被他人用于网络诈骗转款。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方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决被告人肖某方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被告人李某诚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提醒:在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中,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购买来的银行卡及账户转移非法资金,请广大群众切记保管好个人信息,不要出租、出借、出售任何形式的个人金融账户。贪图蝇头小利,抱有侥幸心理,不仅会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还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