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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3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 2014-01-27 08:59

   

随县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2013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3年我院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院干警为实现我院工作的战略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经全面考核和推选评比,并经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5个):

执行局、办公室、民事审判第一庭、厉山人民法庭、环潭人民法庭。

二、先进个人(25名)

郑昉、钟先平、张金尧、赵晓军、王志强、汤文亮、梁平、李彬彬、熊清、胡想、孙晓明、何萌萌、代先华、殷梦、陈彬、刘占林、李培翠、周怡、石雪娟、张又文、赵曼曼、吕华鑫、江春风、张先国、李波(均川法庭)。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队伍,鼓舞士气,珍爱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院党组号召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理想信念,大力发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的公仆情怀,积极倡导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司法能力水平,提升司法作风形象,为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创造和谐平安随县做出更大的贡献。

                                         随县人民法院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