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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调解效果佳,现场履行暖人心

时间: 2020-08-19 11:22 来源: 均川法庭

近日,随县法院均川法庭顺利调解并执结二起案件,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现场支付款项,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一起侵权案件,案件经过:2019年11月27日,被告在其房屋后山下野猪夹,误夹伤原告家养的一只狗,28日上午,被告要求原告返还其夹子,原告不同意并要求被告进行赔偿,双方在争执过程中相互抢夺夹子,并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双方各有伤情,其中被告将原告右眼部打伤流血,后经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发生冲突后,双方报警,经派出所三次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本院。

2020年8月4日,均川法庭对此案进行庭前调解,得知原被告系亲兄弟关系,工作人员耐心听取各方诉求,争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在双方心平气和的情况下,明析法理,最终促成了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了全部赔偿款,达到了双方满意的效果。

第二起买卖合同案件,被告欠原告的货款,开庭前,双方言辞激烈,相互威胁,法庭工作人员及时安抚双方情绪,开庭过程中查明,被告拖欠货款,是因为怀疑从被告处购买的饲料有问题把养的母牛喂死了,损失较大,才不愿给付货款,并自称无法举证,所以才未到法院起诉。法官了解详情后,释法明理,并告知他应如何行使权利,调和双方矛盾,被告心里明朗后,表示愿意当庭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现场付清了货款,原告当庭撤诉,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