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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法院2021年预算公开

时间: 2021-03-12 10:01 来源: 综合办公室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随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随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随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以案结事了为终极目标,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职能,努力化解民事纠纷;以“官民”和谐为价值追求,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协调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以争创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为动力,穷尽执行手段,兑现当事人实体权利;以司法公正为办案准则,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的管理职能,全面提高案件质量;通过扎实开展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完善的司法救助制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维护随县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内部机构设置

随县人民法院机构改革后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10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为:小林人民法庭、环潭人民法庭、洪山人民法庭、厉山人民法庭、万和人民法庭、殷店人民法庭、均川人民法庭、唐县镇人民法庭、三里岗人民法庭、万福店人民法庭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部门预算随县人民法院仅本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随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随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随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收入财政预算控制数为2538.7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随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538.73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825.6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1.91%;项目支出713.0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28.0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43.73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6.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74%。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随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2538.7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91万元,增加0.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房屋维修专项经费较上年上涨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随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控制数2538.7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443.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随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538.7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0.19%,增加主要原因为房屋维修专项资金上涨。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1825.6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576.21万元(含奖励工资、社保、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249.47万元;项目支出713.05万元,包括:办案业务专项经费392.55万元,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245.5万元、信息化(运维)专项经费10万元、“两庭”建设(修缮)专项经费35万元和不可预见经费3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43.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随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万元,上涨10%,上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不足,其中2台执法执勤用车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增加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随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的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207.79万元,包含:办公费10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35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40万元、工会经费26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办案业务经费预算392.55万元,包含:劳务费227.55万元(包含为办案服务的工勤、雇员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用、人民陪审员费用以及其他需支付的劳务费用)、差旅费13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万元。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245.5万元,包含物业管理费120万、被装购置费13.5万元、邮电费102万元(快递费、电话费、网费)、其它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信息化运维专项经费10万元,全部为办公费。法院房屋维修专项经费35万元,全部为维修(护)费。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随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为175.18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6.9%。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下降10.16%,下降的主要原因部分未达到采购限额的商品和服务不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内容:1.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20万元,2.省院统一安排密码设备采购21.9万元,3.办公设备采购19.78万元,4.被服采购13.5万元。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随县人民法院固定资产原值6601.9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838.86万元;通用设备933.39万元,其中保有车辆19辆,价值373.35万元;专用设备568.9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60.76万元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41.68万元,编制内容为:省高院统一安排密码设备21.9万元,办公设备19.78(含第一看守所审判桌椅)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随县人民法院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4个,具体为:随县人民法院办案业务专项经费、随县人民法院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随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运行维护专项经费随县人民法院房屋维修专项经费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随县人民法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随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附件1:随县法院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