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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调解暖人心 “一枝一叶”为民情

时间: 2022-06-30 14:30 来源: 万和法庭

“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随县法院万和人民法庭干警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深入细致开展释法疏导,坚持小案件“大能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成功化解三起民事纠纷,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件一:蔡某诉赵某、李某等民间借贷纠纷

李某于2016年向蔡某借款200000元,约定月息2分,并出具借条一张。后李某因故去世,蔡某向李某的妻子赵某追讨该笔欠款,赵某表示不知情不愿意偿还,蔡某遂将赵某及子女一起诉至随县法院。万和法庭承办该案,经过了解得知双方原系好友,为了解开双方心结,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积极联系被告方进行沟通,了解到赵某不愿偿还该笔借款的原因是自己对该笔借款不知情,而且丈夫已过世,债务不应由自己偿还。承办法官将蔡某提交的借条原件、转账记录一一出示给赵某查看,并从法律角度告知赵某判断借条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借条的内容是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借款是否属于法律保护的债务;债务人死亡并不会影响借条本身的法律效力,作为妻子的赵某继承了李某的遗产,也要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解释下,赵某知晓了自己的清偿责任,表示愿意偿还该款,但因生活压力大,实在无力承担,希望法庭能给蔡某做做工作,减少些利息。在承办法官的劝解下,蔡某表示理解并愿意减少部分利息,只要求赵某偿还借款本息280000元,双方就此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完毕。

 

案件二:王某诉周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王某与周某于2013年签订一份土地转让协议,以16万元的价格受让周某的一块土地,后因其他原因双方未能履行。王某遂以双方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诉至随县法院要求确认转让协议无效,周某返还转让款16万元。经过沟通,周某表示因为王某的原因导致其土地闲置近十年,也给其造成了较大损失,鉴于王某的损失也客观存在,其同意返还部分款项。在了解双方想法后,承办法官把调解的重点放在需返还款项的数额上,经过多次沟通,在代理人、中间人的配合协调下,双方就返还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

 

案件三:周某诉梁某兵、梁某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周某与梁某兵、梁某博于2014年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向周某借款20000元,约定借期6个月,月息2分。借款到期后,周某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至随县法院。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承办法官主动到梁某兵、梁某博所在村委会,向村干部了解梁某兵、梁某博的基本情况。通过和村干部联动协调,坚持法理情并用,承办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就还款数额及期限进行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周某当场撤诉。

正所谓“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三案中,承办法官充分考虑案件实际情况,本着聚焦困难解民忧、办好实事暖民心的要求,主动组织调解、有效化解纠纷、降低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司法效率,最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拥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下一步,随县法院万和法庭将继续优化诉讼服务,以“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真心实意解民忧、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