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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善意执行促和解 保障企业获得感

时间: 2022-02-14 15:53 来源: 执行局

2月10日下午,随县法院以和解促执行,顺利执结一起执行标的200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既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同时也为企业发展留出空间和资金。

2016年底,经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申请执行人随州市曾都区经济开发区程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程力小贷)与湖北某肥业有限公司(下称肥业公司)、沈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随县法院执行,案件执行标的为1000万元及利息。

接手该案执行后,随县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财产查控工作并制定了灵活的执行方案。经查,被执行人肥业公司因经营不善,深陷财务危机,无力清偿债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大股东沈某某,系本案担保人,其名下有位于武汉楚河汉界一栋三层写字楼,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迅速对该房产采取查封措施。

考虑到强制执行会影响到企业信用和正常经营,执行法官认为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执行和解,更有利于矛盾解决。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如何清偿债务、如何处置房产展开了多次协商、谈判,被执行人陆续支付910余万元,但均因利息计算方式、被执行人后续履行不力而宣告失败,双方当事人矛盾急剧加大。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企业合法权益,随县法院组建以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波带头督办案件的执行专班,迅速对上述房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于2022年1月中旬因无人竞买而导致第一次拍卖流拍,在准备启动第二次拍卖前,被执行人肥业公司、沈某某主动来到法院请求暂缓拍卖并表达主动和解意愿。

秉承善意执行理念,2月10日下午,王波局长带领执行团队,组织被执行人前往程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调案件,程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程阿罗参加协调会,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反复协调谈判,申请执行人程力小贷公司放弃近400余万元利息,被执行人肥业公司、沈某某一次性筹措资金1100余万元,现场执行到位,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程阿罗董事长对随县法院执行人员主动作为,花费时间和精力倾心协调执行案件表示感谢。

运用司法手段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下一步,随县法院还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对涉企案件高效灵活执行,审慎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妥善处理好各类涉企经济纠纷,全力营创良好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