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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民法院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的报告

时间: 2014-02-26 10:40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4〕5号)和《中共随州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齐道一同志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培训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我院自今年2月起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积极谋划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准备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营造氛围

院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和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文件精神,并传达了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李海运同志要求全院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就如何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深刻地理解、把握了中央《意见》的精神,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通过组织学习,大家深刻感到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是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真正摆正党与群众的关系,从而做到思想上重视群众、感情上亲近群众、工作上深入群众的需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和发动党员干部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虚心向群众学习,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多办办好为民实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将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端正思想、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提高本领。以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锻造队伍,将使人民群众真心认可、热心支持、衷心拥护,又使党员干部思想受触动、作风有转变、工作上水平、能力获提升。

二、成立组织,强化保障

接到文件通知后,我院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李海运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程华,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芳铭、马玉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作朝为副组长,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晓健,党组成员、工会主席程三国,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郑昉,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波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抽调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等科室的骨干力量充实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活动领导小组的建立健全,使各级干部在思想上进一步得到重视,在行动上进一步得到加强,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更加充分。

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按照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指示和要求,制定活动方案,撰写动员报告;负责组织调研工作,征求和梳理群众意见、建议;负责撰写分析报告、阶段性总结、整个活动总结及经验总结等;负责组织干部、群众对我院深入学习和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满意度测评;负责媒体报道、宣传及简报等;负责期间集中召开会议的会务组织、学习材料征订及发放,各类手册编制及发放等工作;负责针对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负责督促、检查解决方案的落实;负责组织制定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划、制度、机制等,保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运行;负责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查找问题,迅速改正

院党组认真学习《意见》中提出的“四个坚决反对”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并要求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进行对照检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查找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和梳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各种表现,真正把问题找准确、研究透,对车辆购置和运行费、领导出访、收受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查找,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边学边改。通过边学边改,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四、结合实际,提前谋划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广泛深入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在即将开始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将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进一步深化我院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树立群众观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总要求,在更新司法理念、转变工作思路、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上达成共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群众路线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上来。

(二)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努力解决“四风”问题和司法作风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审判作风、审判纪律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在群众工作能力上有新提升。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法院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四)在创新工作机制上有新举措。建立和完善更加科学、合理、透明、有效的司法公开制度和社会评价制度,加强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和工作运行的监督管理,以科学的体制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五)在司法作风上有新转变。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切实找准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握司法工作规律,创新司法工作理念,转变司法工作方式,破解司法工作难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公正司法意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始终把工作着眼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