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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3年度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个案的决定

时间: 2014-01-27 09:04

   

随县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2013年度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个案的决定

2013年,我院按照市中院的统一部署,广泛开展了评选“三优三手一绩效”活动,争当绩效考评优胜单位,拟评选若干优秀示范庭、优秀裁判文书及优秀个案。根据我院开展活动的实际,本着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年终对活动进行了评审总结。现将结果公布如下,并对符合条件的5篇优秀裁判文书予以表彰:

一、优秀示范庭:空缺

二、优秀裁判文书:共5篇。优秀裁判文书的共同特点是:裁判文书的制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文书样式标准;案件的由来及审理经过等信息准确、全面;对诉(控)辩意见归纳准确精炼,详略得当,法律关系表述清晰;对证据采纳得当、合法,理由充足,对证据证明力的判断准确、有依据,证据与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清晰;裁判理由、案情分析紧扣当事人争议焦点,逻辑严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说理透彻,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说服力;适用法律正确,引用法律条文准确、完整;判决结果明确、具体、完整;社会效果好,无不良社会反应。

1、(2013)鄂随县刑初字第00106号。案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诈骗,被告人金承新。审判长孙天耀、审判员张云成、审判员王志强,书记员石雪娟。

2、(2013)鄂随县行初字第00002号。案由:行政登记,原告随州市房产局星火专业技术实验工厂清算组,被告随州市国土资源局、随州市中正物贸有限公司。审判长马定铭、审判员黄效阳、人民陪审员饶才中,书记员陈彬。

3、(2013)鄂随县民初字第01033号。案由:联营合同纠纷,原告湖北随州华飞矿业有限公司、被告随州刘氏矿业有限公司。审判长黄效阳、代理审判员赵曼曼、人民陪审员艾文,书记员姜玥。

4、(2012)鄂随县民初字第04048号。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胡定国、被告董少敏、向红海、荆州市前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支公司。审判员张强,书记员张先国。

5、(2013)鄂随县民初字第01390号。案由: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原告胡冬阳、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中心支公司。审判员李彬彬,书记员吴丛林。

三、优秀个案:空缺。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优秀裁判文书的承办人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要充分运用新办公楼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先进的硬件设施,着力提升新形势下我院裁判文书和个案的质量,力争在新的一年补足优秀示范庭和优秀个案的空缺,进一步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裁判文书质量和审判业务能力,为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维护司法权威奠定坚实的基础。

                                      随县人民法院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