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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法院适用刑事速裁快审审结4起非法狩猎案

时间: 2020-06-02 10:36 来源: 立案庭

近日,随县人民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公开审理被告人李某、龚某虎、王某发、龚某山4起非法狩猎案并当庭宣判。

4起案件的被告人在公诉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员额法官认真核实了4名被告人在检察机关主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自愿性,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情况下,简化了法庭调查、辩论环节,认真听取了4名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结合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以被告人李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以被告人龚某虎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以被告人王某发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以被告人龚某山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对裁判结果无异议,不上诉。

据悉,今年以来,随县人民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快审快结31件。下阶段,该院将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认罪认罚从宽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简化诉讼流程,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审理当庭宣判,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