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执行动态

法官释法,亲情言和,彰显司法为民

时间: 2011-08-24 19:28 来源: 本院

(通讯员:吴颖哲 周航)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0年2月随县唐县镇村民王某在陕西煤矿打工,因事故不幸遇难,死者王某没有妻子,也没有儿女,唯一的亲人就是他的母亲(已改嫁)和两个同胞哥哥。当死者的两个同胞哥哥得知消息后,即刻赶往陕西,经过同矿方交涉,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60余万元,除去安葬开支后,还余下58万元。对于死者留下的58万元死亡赔偿金该如何分割,二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认为其母已改嫁,无权分割,此款由二人平均分割,为此诉至随县人民法院厉山镇人民法庭。而其母在得知两个儿子领取了赔款之后,也随即将两个儿子诉至唐县镇人民法庭,要求分割58万元的赔偿款项。随县人民法院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因为他们深知这样的官司没有真正的胜者,即使判决结果能让几方当事人都满意,但是却让亲情撕裂,难以修复。对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法律界一直众说纷纭,对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将其视为遗产进行分割,正因为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法官的判决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达到最好的法律效果,让亲情不能因钱而仇恨对薄公堂,随县人民法院两个法庭的法官们做了很多艰辛调解工作。2011年8月16日,随县人民法院分管领导又亲自带队来到唐县镇法庭,约见双方当事人,唐县镇人民法庭庭长陈守平及唐县镇人民法庭的几名干警,将死者的两个哥哥及李某(死者母亲现在同居生活的人)一起叫到了唐县镇人民法庭,开始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这是一场艰难的调解,历时7个小时,从上午九点一直持续到了下午4点,中午几位法官匆匆吃了几口饭,就又开始了调解工作。当事人从一开始的对立、互相指责、互不理睬到渐渐心平气和,最后在法官的积极说服下,亲情占据了上风,他们终于意识到,金钱的重要性远不能与亲情相比,他们握手言和,并保证愿意照顾母亲,让其安享晚年,三方签订了协议,并表示愿意将起诉的几个案子一并撤诉,此案得以圆满解决。死者的不幸让人唏嘘,亲人们险些为钱反目让人感叹,而最让人感动的还是随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将人民群众利益时刻挂在心间的作风,他们没有机械的以案论案,而是追求最好的法律效果,最大程度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为了不让当事人因一时激情诉讼而导致亲人反目,他们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他们阐明情理释法,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