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罚金11万+赔偿21.6万!随县法院审结一起制售假酒案

时间: 2026-03-23 17:00 来源: 随县法院

近期,随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假冒注册商标制售假酒案。被告人王某某、阮某某、郭某大批量制造、销售假冒白云边、洋河、郎酒等知名品牌白酒,非法经营数额近50万元,均被依法定罪量刑,同时承担民事公益诉讼责任。这是法院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实践。

 

案情回顾

2024年11月起,王某某、阮某某共同出资制售假酒。二人租用民房作窝点,购置面包车运输,采购基酒、假包装等原材料,将低端白酒灌装成白云边系列假酒对外销售,累计售出400箱(每箱6瓶)。后二人又发展郭某参与制假,并雇佣临时人员灌装洋河、小郎酒等品牌假酒,尚未售出即被查获。案发前,王某某、阮某某各分得3.3万元,郭某获工资1.4万元。经核算,本案非法经营数额达49万余元。此外,王某某此前因诈骗罪被判刑,此次制售假酒系判决宣告后发现的漏罪。

 

法院审理

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某某、阮某某郭某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且非法经营数额近50万元,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认罪悔罪等情节,对三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三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11.6万元,依法追缴三被告人违法所得,没收涉案作案工具、假冒商品及制假材料。

因王某某、阮某某的制假售假行为欺诈消费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随县人民检察院同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二人共同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1.6元(已售假酒价款三倍)并上缴国库,且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让侵权者既承担刑事责任,也付出民事赔偿代价。

 

法官说法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本案对假冒白酒犯罪适用惩罚性赔偿,并判决被告人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既体现了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也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惩罚性赔偿提高了违法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更高代价;公开道歉则修复市场信任,传递“诚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的鲜明导向。涉案假冒白酒包装精美,普通消费者难以辨别。法官提醒,购买品牌白酒应选择正规商超或官方授权网点并索要发票,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举报。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维护消费者权益就是守护民生。人民法院将持续依法严惩侵权假冒犯罪,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