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执行动态

为何砍伐自家的树也是盗伐林木?

时间: 2011-08-24 19:29 来源: 本院

近日,随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件普普通通却有很多人都不理解的盗伐林木的案子。2009年11月,被告人李某与被告人王某双方口头约定,由被告人王某请人在被告人李某的父亲承包的山上砍伐松树,松木桐由李某所有,树枝、树梢由被告人王某所有,并由被告人李某联系出售。2009年11月25日下午16时许,随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匿名群众报案称有枣阳牌照的后八轮大车正在装松木,该局接警后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并查扣了违法运输的林木360桐,合计材积23.7立方米。随县人民检察院均以盗伐林木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可能让大家感到疑惑的是李某在自己家承包的山上砍伐自己家种的松木桐为什么也构成盗伐林木罪呢?原因就是他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盗伐林木罪。本案中两被告人,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非法占用为目的,擅自砍伐林木,且数量巨大,违反国家森林管理法规,侵犯了国家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和村集体对林木的所有权,从而构成了犯罪。
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只要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不管你砍伐谁家的树,都有可能构成盗伐林木罪。广大市民应该引以为鉴,多多了解法律知识,以免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