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追缉破死局 专项行动克难案
近日,随县法院通过启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下称“拒执罪”)刑事自诉程序,成功化解一起“标的大、无线索、无行踪”的执行积案,彰显了拒执追缉的强大威力。
个案突破:“消失”的被执行人终履责
该案源于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此前,经法院强制执行,刘某某仅向张某某履行6万余元,双方后续达成和解协议。但令人意外的是,刘某某此后拖延近一年,未按和解协议继续履行,张某某遂要求其按原判决书支付剩余20余万元欠款。
面对张某某的诉求,法院多方开展财产查控,却始终未发现刘某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其行踪也一度成谜,案件陷入“执行死局”。为打破僵局,执行干警反复梳理案件细节,并结合张某某提供的线索深入研判,最终发现关键突破口:刘某某实为随县法院另一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其本人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需领取3万余元执行款时,竟通过案外人账户代收该笔款项,并擅自挪作他用。这一行为已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符合拒执罪的追诉条件。随后,法院与张某某充分沟通,其向法院提起拒执罪的刑事自诉。刑事审判庭依法审查后下发逮捕令,并联合公安机关启动网上追缉,很快将刘某某传唤到案。经法院调解,10月24日,双方达成一致,刘某某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案款,张某某则向刑事审判庭提交了撤回自诉申请及谅解书,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专项发力:新规加持破解20余起“老大难”案
自2025年7月“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施行以来,随县法院全面铺开“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依托上述新规,针对进入“执行死局”的“老大难”案件,积极推动拒执罪刑事自诉程序的适用。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随县法院已启动近20起拒执案件的刑事自诉程序,且均取得显著成效,多起积案在专项行动中成功破局:在申请执行人沈某某与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一案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依法逮捕到案后,主动履行义务,80余万元执行款已陆续还清;在申请执行人万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的继承纠纷一案中,王某某到案次日,其亲属便代其付清16万元执行款,案件顺利了结……
新规赋能:为诚信生态筑牢司法屏障
“新规的施行,为法院攻克执行难题提供了更硬核的法律支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拒执罪刑事自诉程序的有效运用,不仅让“执行利剑”更加锋利,破解了一批长期困扰当事人的“骨头案”“钉子案”,更以司法强制力震慑了潜在的失信被执行人,为全社会诚信生态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未来,随县法院将持续深化“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