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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公告

时间: 2020-10-21 16:44 来源: sxfy

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本院已根据随州新欣农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北五合律师事务所为随州新欣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随州新欣农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请在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随州新欣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沿河大道28号;邮政编码:441300;联系人:杨科,联系电话:1582671256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随州新欣农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对该公司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依法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报债权。对随州新欣农业有限公司的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也应依法中止。

本院定于2021年1月25日上午9时在随县人民法院多功能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0二0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