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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当“实诚人” 乐做“实诚事”

—— 随县法院民二庭李先智汇报材料

时间: 2015-05-21 11:39

   

         “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先进典型发言材料

甘当“实诚人” 乐做“实诚事”

            —— 随县法院民二庭李先智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检索自己近二十年的法官生涯,我没有做过轰轰烈烈的感人事迹,更没有做过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在我的身边有很多在各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业绩的优秀法官、同事们,我以他们为标杆,始终把正义牢记脑海,把人民放在心中——甘当“实诚人”,乐做“实诚事”。

记得在2007年我在殷店法庭工作时办理的一起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丁某将自诉人陈某致成轻伤后逃逸,陈某诉至法院,要求追究丁某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因当时正值更换二代身份证时期,公安机关未能查找到丁某照片而无法对其上网追逃,为此陈某难以理解,情绪异常激动,频繁上访。恰逢此时,该案转由我办理。我没有因此而推脱,没有因此而徘徊、懈怠和放弃,而是通过剖析该案的疑点和难点,找准了陈某不相信法官确已尽力是主要根源。为了查找丁某的照片,我带着陈某夫妇一起找公安机关、婚姻管理机关、计划生育机关等,虽然依然一无所获,但明显对陈某有所感化,其相信我们确实在为其做事,不再上访。当得知陈某全家正为女儿上大学的学费发愁时,我个人捐献500元,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予以帮助。我没有就此松懈,经常到丁某家中做其父亲的工作,尽管收效甚微,但我仍然坚持每周必去。我们不辞辛劳的努力与付出终于得到回报。丁某放弃了逃逸,主动与法庭联系,愿意一次性赔偿陈某的全部损失,陈某亦放弃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求。双方达成谅解,实现案结事了。伟大的俄罗斯作家托尔斯泰曾经说过:“理想是明灯,没有明灯,就没有方向,没有生命”。正是有了务实为民的坚定信念,我没有埋怨当事人的无理纠缠和过激行为,并下定了“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决心,永不言弃,脚踏实地地工作,才使得该案得到园满解决。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接触最多的是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解决最多的是家长里短的邻里纠纷。2008年办理的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让我记忆犹新。原告严某与被告陈某系邻居。严某请陈某驾驶拖拉机为其上山拉柴,因山路徒峭,严某在后面帮助推车,陈某操作失误,误将离合当油门,拖拉机急速下滑,将严某的一条腿轧成五级伤残。判决生效后,陈某将一张诊断证明放在我的办公桌上,当看到“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的诊断结论时,我的心“拔凉拔凉的”。我依法将陈某的拖拉机、摩托车变卖了,银行存款亦扣划了,可差距依然很大。我本可以依法裁定中止执行,但想到严某残疾的腿和无助的眼神,想到法律赋予我们法官神圣的职责,想到当事人对我们的信任,我选择了坚持。十多公里崎岖的山路,我和同事就象“傻子”样的骑摩托车不知跑了多少趟。夏天路被雨水冲断,我便和同事赤脚淌水走过去。冬天路面上冻,我便和同事乘“土三轮”过去。次年5月的一天,在去严某家的路上,我被蜜蜂螫了,致皮肤过敏,刚到严某家附近的村卫生室便瘫倒在地,几近昏厥(我患皮肤过敏最严重的一次,曾致短暂休克)。点滴尚未打完,同事叫来双方当事人。这次陈某先开口了:“老严,李法官也造孽,你让点,我现在就去借钱。”严某亦未再坚持,主动放弃了10000元。

随县法院成立后,我调入执行庭工作。“执行难”众所周知。但再难的案件,我从不推诿,不退缩,知难而上。还记得少审庭移交的一件故意伤害案。五名未成年人蓄意报复,持刀将受害人李某的一只手砍断。归案两人,另三人批捕在逃。两名被判刑的少年家境困难,确实无力赔偿,执行陷入困境。在我阅完半尺高的案卷后,另辟蹊径,可以将未到案的三名少年的父母追加为被执行人。向分管领导程院长汇报后,得到领导的肯定和支持。仅通过查询银行存款的执行措施,便将该案基本执行完毕。一件看似不可能执行的“死案”就此迎刃而解。随县法院的执行工作在法院系统内“小有名气”,省高院亦“慕名而来”,将三件十多年未执结的案件指定由我院执行。为执行这些案件,我们常年出差在外,根本无暇顾及自己的小家。在我调离执行庭前,已执结两件,另一件已稳步推进。

执行工作的苦和累,只有经历才能感知。2010年我因一次意外摔倒致胳膊脱臼,医生嘱咐一定要休养好,尽量少活动。可刚在家休息了两天便接到一件民间借贷案件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其打听到被执行人在宜城法院诉讼他人,希望尽快将其这笔债权予以冻结。考虑到该被执行人欠帐较多,担心被别的法院抢先冻结,我用纱布吊着胳膊和同事连夜赶往宜城,第二天刚上班便与宜城法院协调办妥冻结手续。刚出宜城法院的大门,碰见曾都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为另一件案件亦来准备冻结该债权,他们苦笑道:“起早的怕不睡觉的。”后该案不仅得到顺利执行,还扣得罚没收入110000元。尽管自己手头的执行案件已够多,工作已够苦、够累,但只要法庭有困难,我们从不推脱,就象法院系统的“110”,经常帮助法庭执行案子,有叫必到,随叫随到。唐镇法庭的一件申请执行人往返法庭130多趟未执行案,小林法庭进京上访案,万和法庭堵办公室案,均在我们的协助下得到圆满解决。

在执行庭工作期间,我们还多次身临险境,但我们不畏缩,勇于面对,正义凛然,最终均化险为夷,并将案件顺利执行。随县成立后的第一件强拆案,当凌晨6点我和陈祥超进入被执行人余某的家准备做其最后的思想工作,并摸清其家中情况时,余某情绪非常激动,手持菜刀公然对抗。何国运强拆案,其在家中准备了几十枚自制汽油弹和一个小型煤汽坛子。协助三里岗法庭执行一强制搬迁案,被执行人先持钢筋棍对抗,被夺后,其侄儿送来一把菜刀,又被夺后,其妻子又送来一瓶硫酸。不懈地努力亦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我在执行庭工作期间,单位曾荣立二等功一次,个人荣立三等功一次。

2013年4月,我调入民二庭工作。我时刻牢记“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司法宗旨,始终坚持对法律的忠诚,对审判事业的务实,坚信做一名“实诚人”,办“实诚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默默践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誓言。被告人杨某会的父母过逝后遗留房屋一套,去年该房屋被房地产开发商征用,补偿两套房屋。杨某会欲独自占有,其胞兄妹四人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平等继承。该案事实比较清楚,很容易作出裁判,但考虑到一旦判决,他们本就如同水火的亲情将被彻底撒裂,我固执地坚持调解结案。多番苦口婆心,总算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可第二天被告人杨某会就反悔了。宣判的次日,被告人杨某会就找到我,要求继续按以前达成的调解协议履行。坦率地说,我当时真的不想再理会他,也完全有理由对其置之不理,可他们兄妹五人相互仇视的眼神、相互恶毒漫骂的声音始终索绕在我的脑海,让我无法释怀。于是再次召集双方,几经努力,双方终于握手言和。看着他们一起和气离开的背影,心中倍感欣慰。审判只是整个诉讼活动中的一个环节,但我总是尽量多花些时间,多想点办法,多采取一些措施,多费些口舌,尽力将矛盾化解于此,将案件了结于此。连续两年,我庭移送执行的案件不超过总受案数的15%。特别是去年我庭共受理需强拆或搬迁房屋的案件7件,调解结案2件,宣判后继续作当事人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4件,避免院里大动干戈,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强制执行。

法官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理想,一种信念。正如年过半百的全国模范法官陈印田所说:“荣誉、金钱、地位,我都无所求,我只想在审判岗位上踏踏实实的多干几年。”以后的工作中,我依然会老老实实做事,诚诚肯肯待人,做一个“实诚”的人,做一辈子“实诚”的事。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