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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 2022-09-09 15:08 来源: 综合办公室

随县人民法院2021部门决算

 

   

 

一、随县人民法院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附件

     


一、随县人民法院基本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随县人民法院仅本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一)主要职责

    随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以案结事了为终极目标,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职能,努力化解民事纠纷;以“官民”和谐为价值追求,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协调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以争创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为动力,穷尽执行手段,兑现当事人实体权利;以司法公正为办案准则,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的管理职能,全面提高案件质量;通过扎实开展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完善的司法救助制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维护随县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随县人民法院机构改革后有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和10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为:小林人民法庭、环潭人民法庭、洪山人民法庭、厉山人民法庭、万和人民法庭、殷店人民法庭、均川人民法庭、唐县镇人民法庭、三里岗人民法庭、万福店人民法庭。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法院收入支出总决算2887.65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208.22万元,增长7%。其中:

  1.收入总计2887.65万元,具体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99.86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77.72万元,增长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经费缩减128.4万元2021年度经费压减79.14万元,压减金额减少,二是2021年度均川法庭遭受洪水灾害省高院拨付40万元抗灾资金

 2)其他收入287.79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130.5万元,增长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考虑法院的实际需要,每年对法院的经费支持情况不同。

 3)年初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2.支出总计2887.65万元,具体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2887.65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208.22万元,增长7%,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经费缩减128.4万元2021年度经费压减79.14万元,压减金额减少;二是其他收入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792.65万元,占比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万元,占比3%。

2)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2599.86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77.72万元,增长3%。

 1.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99.86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9.86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77.72万元,增长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本年度压减经费较上年度少压减49.26万元,二是均川法庭遭受洪灾增加了40万元抗灾资金。

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99.86万元,具体包括:

1)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99.86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77.72万元,增长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经费不足,部分款项留至本年度结算。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1.13万元,增长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压减经费79.14万元,收到全省法院绩效考核奖金100.27万元,遭受洪灾增加了40万元抗灾资金共增加61.1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43.73万元,占比9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万元,占比3.7%。

2)年末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6.81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50.27万元,增长2.7%,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进人员工资、公务员调级调资引起人员经费增长,二是物价变动导致公用经费上涨其中:

人员经费1676.4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48.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万元。

公用经费220.3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07.79万元,资本性支出12.54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法院三公经费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44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1.94万元,降幅42%;与2021年度预算数相同。其中: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同,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31.94万元,降幅4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与去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购置一台公务用车,2021年度未采购新车。

   2021年度我院公务车保有量19辆 ,无采购新车预算,未采购新车。

   2.公务接待费决算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同,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同。全年公务接待批次76次,接待人次618人。

   3.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差旅费预算,无因公出国差旅费支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33万元,其中:办公费21.68万元、水费2.24万元、电费28.61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40万元、工会经费26万元、福利费23.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54万元。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9.14万元,降低1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财政厅工作要求进行了一般性支出的压减,减少机关运行相关开支。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省级统管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53.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院资产系统账面共有车辆1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不包含不可预见费项目)。项目支出总额703.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立项规范,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项目实施规范有序,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完成情况较好,社会效益较为显著,达到预期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的预算编制基本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产出及效益成果显著。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2021年度办案业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2.55万元,执行数为382.55万元,预算完成率100%。项目设置的年度绩效指标包括:各类案件审理结案率、法定审限期内执结率、案件发回重审率、法定审限期内结案率、案件办案成本、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其中裁判文书上网率指标未填写,原因是系统原因,上传的裁判文书后台卡在省高院环节,无法最终显示,除此之外所有年度绩效均完成。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2021年度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5.5万元,执行数为245.5万元,完成预算100%。我院2021年度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项目设置的年度绩效指标都已完成包括:法官法警服装质量验收合格率、项目不超预算、订法院相关报刊杂志、任务完成及时率、对法院办公环境满意度、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2021年度信息化运行维护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预算完成率100%。项目设置的年度绩效指标都已完成包括:支撑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及审判服务、审判信息公开、全省法院信息共享率、不超预算、信息系统故障下降率、信息系统运维保障及时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2021年度法院系统房屋维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预算完成率100%。项目设置的年度绩效指标都已完成包括:成本控制不超预算、工作环境满意度。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法院充分发挥指导、督促、协调作用,督促法院加强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管理;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库,指导全省法院系统规范和完善项目绩效考核指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结果,进一步提高法院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预算编制、绩效目标调整的重要依据,促进预算资金合理分配,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2021年度省级统管法院决算公开表见附件,本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故2021年决算公开表中表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9《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公开表数据单位均为万元,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合计数与分项之间存在细微的差额。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地方政府拨款收入、补助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 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机关服务:指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九)案件审判: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十)其他法院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附件

    (一)2021年度随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表1-9)

    (二)2021年度随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随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表1-9).zip

2021年度随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