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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先立身 建院如建家

——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海运的“四必躬亲”

时间: 2013-12-30 11:11

   

立院先立身  建院如建家

——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海运的“四必躬亲”

2009年11月28日,41名干警从1000平方米的借住办公拉开了随县人民法院的历史帷幕;2010年,我院被省高院表彰为“审判管理年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我院被省委政法委、省军区联合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我院跻身首批 “争创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行列和“审判管理年先进单位”;2013年3月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13年11月20日,随县人民法院占地30.6亩、建筑面积15666平方米的办公综合大楼拔地而起、落成办公。

四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344件,审结19937件,涉案标的额8.2亿元,共执结各类案件17345件,执结标的额7.2亿元。四年来,我院每年工作报告均在全县人代会上近全票通过。四年来,我院近百个单位和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其中唐镇法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法庭”。今年来,省高院院长李静两次前来我院调研,充分肯定我院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成绩。

“群雁高飞头雁领,船载千钧靠舵人!”随县法院四年的沧桑巨变和荣誉花环,是院长李海运“四必躬亲”精神凝聚全院干警众志成城的结果,干事创业的结果,拓荒奋进的结果!

立规范,正人正己,“制”必躬亲

“建立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克服以人管人的弊端”,这是李海运院长的立院之本。建院伊始,他就把“抓制度、抓规范、抓执行力”作为提升法院形象的“牛鼻子”,以制度强作风,以制度促公正,以制度树形象。

办公室主任出身的他,对制度文件的起草签发近乎“吹毛求疵”。他不仅亲自提出制度动议、组织讨论,还字斟句酌、推敲修改、亲笔签发。从《党组议事规则》到《审委会议事规则》,从《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到《司法行政管理办法》,从《错案责任追究制》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审判管理年”实施方案》到《“争创全省先进法院”实施方案》,建院以来的四十多项(份)事关全院管理、考核、创优的文件、制度、方案,他都亲笔签发,力求条款疏而不漏、行文严谨规范。

在李海运院长看来,“在遵守制度上,没有特殊的庭,更没有特殊的人”。为不使制度成摆设,他把自己作为落实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经常“披挂上阵”。在作息查岗制度落实上,他不怕脱岗者难堪,每周亲自抽查一次,直接发出通报;在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上,他毫不留情地向瑕疵案、差错案、错案责任人“开刀”,动用经济惩罚、通报处分、削职罢官等措施,一究到底,不惜惩得心惊肉跳。四年来,一名单位负责人因财务问题被免职,三名错案责任人被一次性各惩款1000元岗位目标奖,全院干警“零违纪”。

“案件质量与人少装备差无关!”,“不能与其他法院比硬件,我们就比案件质量!”这是李海运院长抓案件质量和审判管理的“口头禅”,也是他立院强院的突破口。在办案人数最少、案件数量最多的情况下,2010年至2012年,我院连续三年在全市各基层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

排阻力,迎难而上,“顶”必躬亲

面对审判和执行中的行政干预、人情干扰、暴力抗拒,李海运院长迎头顶上,敢于担当、敢于应对、敢于叫板,成为干警心中最坚定的带头人和最强有力的后盾。

他常说:“你们放开手脚依法办案,出了问题我先顶!”四年来,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胡某与我县某卫生院医疗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卫生院不断写信向上级法院、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反映情况”,意图向承办法官施加压力,干扰审判正常进行。李海运院长知晓后,直接向各级领导汇报释明,直接鼓励承办法官“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判决生效后,他直接电话责成该院上级主管部门督促执行,使该卫生院仅在判决一周内就自觉履行了执行义务。随州市某重点企业有20多万元赔偿款没自动履行,执行人员将款冻结后,企业领导找上门来“兴师问罪”,李海运院长直接顶住并义正辞严地断然拒绝了其解冻请求,指令将款项扣划,履行了全案。

对于大案、要案,李海运院长号召全院干警拿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身体力行地捍卫司法权威。随州某公司诉徐州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院判决徐州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合计200余万元,市中院在原一审法院执行三年未果的情况下,将此案提级并指定我院执行。执行人员一月内三次前往徐州调查,查得该公司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借壳经营”等恶意规避执行的实据,李海运院长果断拍板,要求“打蛇打七寸”,“撕开家族公司的面纱”,裁定追加并强制冻结了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银行存款,迫使徐州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并履行完毕,三个月内即啃下了这块“硬骨头”。

   随县法院成立以来,在5次司法强拆、3次强制搬迁、1次先予执行中,李海运院长均亲自组织部署,集全院之力排难攻坚。在吴山镇的先予执行中,双方人员即将发生武力械斗时,李海运院长身持高音喇叭冲到双方人员中间,厉声制止,阻止械斗,使先予执行一举成功。在对13户司法强拆的案件中,李海运院长每次均亲自带队到各户劝解和责令自动拆迁,在每一次的司法强拆现场,他都亲临强拆现场坐阵指挥。我院原执行局局长田国虎感慨地说:“我在随州法院工作30多年,像李院长这样每次都到强拆现场的‘一把手’,我见到的还是第一个!”

遇投诉,不躲不推,“访”必躬亲

对于缠访缠诉的人员,作为“一把手”,有许多理由回避或推托,但李海运院长从不!

上级批转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他总是把最棘手的案件留给自己“包保”。柯某认为所在村村委会土地发包错误,六年来赴多级政府和法院上访,未获处理,也未获立案。随县法院成立后,法庭迫于信访压力受理了该案,李海运院长前后三次带队到柯某家中做工作,劝其罢访息诉,均遭拒绝。柯某一审败诉,二审持续败诉,李海运院长在终审判决下达后再次赶到柯某家中,拉着正要外出上访的柯某坐在田埂上聊天,给他算起了经济帐和家庭账,劝导其放下执念、相信法律,柯某回想起六年上访带来的倾其所有、农田荒废、家不像家,老泪纵横,六年缠访的日子终归结束。

“带案下访”是李海运院长的接访特色。在随县法院,审判人员仅47人,每年需审执6000余件案件,人均127件,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李院长强调,“再忙也不能落下信访工作!”小林镇张氏兄弟应赔偿款项20余万元,长达五年未履行,他接访后亲自协调公安机关,拟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调查阶段,他亲赴张氏兄弟家作最后的劝解督促,终于使张氏兄弟二人自动履行了全案。安居镇王某因车祸而高位截瘫,卧床不起,对方服刑而分文未赔,李海运院长接访后,亲赴安居镇协调党委政府给予救济,从本院资金中给予救助,还上报县市政法委、市中院、省高院,共为王某争取了8万余元司法救助款。四年来,李海运院长亲力亲为下访处理信访积案40余起。

在随县法院,没有“院长接待日”一说,因为李海运院长的办公室永远向当事人敞开。群众来访来诉无论多小,他都争取能给群众一个交代。唐县镇某女遭车祸而二级伤残,父亲因操劳过度而溺水身亡,肇事方躲避责任而下落不明,他接访后拍案而起,当天召集审判委员会,决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多次与公安局长、检察长沟通侦查、批捕事宜,终于将肇事司机抓捕归案,全部赔偿完毕。余某因房屋被强制拆迁,二年来到李海运院长办公室“上访”不下五十次,李院长从不将他挡在门外或让分管院长接访。某女因对一案件再审不满,时时来院缠诉,见面即指责,电话即谩骂,有时半天打20多个电话,李院长仍然亲自接待来访、接听电话,不把缠诉推给办案人员。

为节约,货比三家,“价”必躬亲

作为随县法院第一任院长,建院立家是最大的压力。分家建院,当时仅有63万元开办费,李海运院长把最重的基建任务扛在自己肩上,自任基建小组组长,想尽办法筹措资金,抠下每分钱用于刀刃。

“节约成本”是最大的基建原则。面对巨大的资金缺口,李海运院长无时无刻不把“开源节流”挂在嘴上。为了筹措资金,他“跑部进省”,争取到发改资金1230万元;为了拓宽案源,他靠干警“审判资源”自力更生,请求市中院、省高院指定我院管辖标的额大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争取诉讼费收入;为了“添置”临时办公设备,他到省高院要来濒临报废的2台小车、15台电脑,到市政法委“抢”其搬家时拟扔掉的办公桌椅。在新办公楼的内装设备采购上,对于商家报价,他从不“一锤定音”,总是左比右比、千挑万选,然后“砍”字当头,“腰斩”报价,软“磨”硬“削”。面对瞠目结舌的供货商,他笑着说:“如果是我家建房或装修,我绝不这样还价,但公家的事,我……”一株高百米、上百年的银杏树,他28000元购回;一株直径1米、300年的鸡冠树,他33000元购回。所有场地硬化石材,仅花8万元。在随县这块新建的县城地域上,我院绿化独树一帜,名贵树木700多株,总投资仅40余万元,都是他到处“搜索”、到处“砍”价的结果。“抠”商家,他也“抠”自己,总想把费用缩到最小。一次,他和一名副院长周末赴河北定购铜壁字画,2天驱车2000公里,到达时当晚晚餐仅是一碗泡面,返程已到凌晨,省了2个“标间”的住宿费用,2天人均花费仅41元。靠这样的“抠”劲和“磨”劲,四年来,我院挤出3749万元资金,建成一栋7层办公主楼、二栋3层审判法庭、诉讼服务大厅辅楼和一栋5层的法官培训中心,完成了5个法庭的修建改造。

他把招标作为最好的公开。凡50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一律公开招投标,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办公桌椅、餐具设备、信息化建设,概莫能外。办公综合大楼首次招标,随州某公司中标,李海运院长发现其有“围标”之嫌,立即向招标办、纪委反映,要求宣布中标无效。为此,他遭到了威胁和说情,但他毫不动容,坚决要求废标。县招标局查清拟中标单位违规事实后,宣布由第二名递进中标,为单位节约资金96万元。他把“干警任何亲友不得染指基建”作为基建“禁令”,宁可得罪干警亲友,也让“外来和尚念经”。他把“房起人不倒”作为自己的基建总则,不管钱,不管帐,不签批任何支出费用。大到材料采购,小到窗帘灯管,一律让供货商与建筑方洽谈,自己从不介绍一笔业务。基建明细,大到主体工程招标,小到零配件,每月在全院公布一次,让每名干警心中有一本“明白账”。

网上直购,只为“质优价廉”。在他看来,“网上直购”既可足不出户而“货比多家”,又可减少中间环节,更可在不满意时随时退货。一根国旗旗杆,商家报价2万元,他从网上7000元购回;一套“安检门”,商家报价20多万元,他从网上以13万元购回;一套供水设备,从网上购回,成本直减16万元。整个基建完成,共省下基建资金500余万元。一位老院长来院参观后感慨道:“海运,你这真是比修自家的房子还要上心百倍!”

“事业未尽、征程不洗,目标在前,我们将一路追赶”。在乔迁新办公楼的宣誓仪式上,面对全院干警,李海运院长发出了“打造最具公信力的法院、最廉洁的法院、最具活力的法院”的号召,秉承“崇法致公,司法为民”的院训,带领怀揣梦想的“随县法院人”踏上了新的司法征程。